節稅資訊~富人逃稅 小市民抗稅寶典 |
【中時電子報獨家連線—新新聞專題報導】
富人逃稅 小市民抗稅寶典
永遠不要輕視人民的智慧,在長期稅制不公,政府改革遲緩中,其實早有許多中產階級,發展出一套又一套合法抗稅的手段,而這些手段正在許多小市民團體中口耳相傳,成了一股潛流。本報蒐集了三個較為多數人使用的手法,為了保護當事人,都用化名稱呼,這些手法也許都不是大金額,但正如受訪者黃先生所說:認為如果有足夠數量的受薪階級都採用「合法抗稅」,政府或許就會感受稅收減少的壓力,承認目前稅制對小老百姓的不公不義,他希望政府能聽到受薪階級心中的不滿,順應民情調整,如此一來,小市民也不用「自力救濟」發明自救節稅招數了。
新新聞周刊/秦美華、黃創夏
【小市民合法抗稅寶典一】:自己開公司享受富人節稅術
三十五歲的賈先生奮鬥了十年,靠著專業和每天十二小時以上的超時工作,好不容易混到一家資訊公司中高主管的職位,月入十萬元左右,每到了報稅時分,都要心痛萬分地繳出約十萬元的稅,將近一個月的薪水給了政府,卻從來沒感受到政府為他作了些什麼?
賈先生思索著,為什麼開公司的朋友,吃飯喝酒、生活必需樣樣可以扣稅,他卻只能扣除七萬四千元的最低生活免稅額,在台灣,可能用這七萬四千元生活一年嗎?又氣又惱的他決定用行動對抗不合理稅制。
STEP一:開人力派遣公司自己當老闆
首先,他前往地方政府主管營利事業登記機關,正式登記申請公司行號,成立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的一人公司。
STEP二:派遣自已回原公司上班。
他再和原公司協議,從他是甲公司的職員改成為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派到甲公司的人員。甲公司支付每月十萬元的派遣費用給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,而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則每月支付他最低薪資一萬五千八百元。
STEP三:開立合法憑證,開銷全抵稅。
合法憑證有三類:1.統一發票;2.收據、證明或普通發票;3.經手人之證明(例如出差報告)。
從此以後,身為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員工的賈先生一切生活所需都打統編,帶女朋友唱歌看電影報交際應酬費,房租水電、營業用雜支(如文具、耗材、電腦設備等)、差旅費等,房屋裝潢也可報修繕費用抵稅、甚至買車登記為公司營業用車,連罰單、停車費都可報公司開銷,參加補習班進修也可申報為員工教育進修費用。 他用公司名義購買電腦、電視、DVD等一切用品,皆可列入公司生財器具固定資產,各項用品時間一到(例如,機車五年,汽車七年,各項物品時間不同),都列入資產損失的固定資產報廢、折舊扣稅。甚至健保費用都可以抵稅,他的每一筆花費都可以忠實反應「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」的基本精神。
STEP四:合法節稅是權利
根據規定,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(免開統一發票),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,每三個月要繳交營業稅三千到五千元不等,年終須繳交約一萬多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。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,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,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發票上繳稅捐稽徵單位五﹪之營業稅。
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實際收入只有甲公司支付的每月十萬元,在各項實際開銷都依法開立發票扣抵之後,所剩無幾,且根據兩稅合一制度,國稅局會將所繳之營業稅退回給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的老闆賈先生,而同樣是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員工身份的他,在個人所得稅的部份,依每月實領一萬五千八百元收入計算,扣除免稅額和扣抵額之後,實際收入達不到最低應繳稅之開徵點七十五萬元,已經四年不須繳稅。
賈先生指出,也許年薪百萬以上的人用這種方法節稅才能損益兩平,但目前雙薪家庭要達到百萬年收入並非難事,且家用所須的開銷支出更大,成立公司行號,確實反應真正的盈餘所得,合情合理且「合法」。
【小市民抗稅寶典二】分分合合,夫妻阿Q節稅法!
結婚之後,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要錢,都是貿易公司員工的曾姓夫妻兩人一起生活並不會比較省錢,孩子出生之後,開銷更是驚人,然而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卻較單身者更低,一人為四萬四元,兩人合併申報卻只有六萬七元,政府的稅法常被譏為「懲罰婚姻」。
曾姓夫婦對此深感不平,他們利用結婚、離婚的當年可選擇夫妻分開申報的規定,因此在五年前開始,在第一年的一月一日辦理結婚,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辦理離婚,每兩年的年初、年末都辦理一次結婚離婚,合法規避夫妻合併申報的不公。每兩年辦一次手續,雖然有點麻煩,但曾姓夫妻樂此不疲,他們除了獲得了對抗稅制不公的精神勝利之外,更有實質斬獲,曾先生表示,例如本來合併申報的淨額超過13%的稅率上限九十九萬元一點,就必須適用二十一%來的稅率計算,但分合戰法可以減去這兩萬一千元的差額可讓他們的稅率下降一級,省下了不少錢。但不擔心弄假成真嗎?頗有風運與姿色的曾太太笑著說,肯不肯再辦理結婚,「要擔心的應該是他啦!」,看來對夫妻對感情深具信心,才敢能用這一怪招節稅。
【小市民抗稅寶典三】合法拖稅,稅金化作理財基金
黃先生是一個民間企業的中高階主管,在二○○三年總收入超過一百六十萬元,想到政府遲遲不願進行稅制改革,年輕時自栩為左派的黃先生總想找機會對抗一下,他和一位高科技公司任職協理的朋友討論出「稅金變成理財金」的對抗方式。
黃先生於是在二○○四年五月報稅時,「不小心」漏報了一張稅單,他就把這筆應繳的九千七百四十三元稅金去購買股票,看看政府會怎麼樣。等到了十月,黃先生收到國稅局通知,說要他補稅,補稅單上有一個申訴電話,黃先生就依號碼打去詢問,國稅局對黃先生的收入根本一清二楚,黃先生心理很不舒服:「明明政府就很清楚每個人稅收情況,幹嘛還要每年麻煩百姓找各種稅單。」黃先生因此把「不小心」漏報的稅單在期限內補寄給國稅局。
到了二○○五年三月中,國稅局再度寄了補稅單給黃先生,要他在四月中前補稅款,補稅單上依然有一個申訴電話,黃先生再度依法申訴,又爭取到一個月的緩衝期,結果直到二○○五年四月三十日,黃先生才把去年應繳的九千七百多元繳納國庫,一毛錢都不用罰,而他用這筆錢買的基金,也獲利二一﹪。
黃先生說,拖稅的稅額也許不多,但若是百萬納稅人都合法一起幹,政府恐怕就有稅收不足的國庫危機了,這樣子政府有壓力,才會正視稅法不公的問題,認真進行稅改,而拖稅就像一般企業開立三個月、六個月的支票,當作理財手段一樣,納稅人當然也可以把稅金當成是一年支票,稅金當理財金了。
富人逃稅 小市民抗稅寶典
永遠不要輕視人民的智慧,在長期稅制不公,政府改革遲緩中,其實早有許多中產階級,發展出一套又一套合法抗稅的手段,而這些手段正在許多小市民團體中口耳相傳,成了一股潛流。本報蒐集了三個較為多數人使用的手法,為了保護當事人,都用化名稱呼,這些手法也許都不是大金額,但正如受訪者黃先生所說:認為如果有足夠數量的受薪階級都採用「合法抗稅」,政府或許就會感受稅收減少的壓力,承認目前稅制對小老百姓的不公不義,他希望政府能聽到受薪階級心中的不滿,順應民情調整,如此一來,小市民也不用「自力救濟」發明自救節稅招數了。
新新聞周刊/秦美華、黃創夏
【小市民合法抗稅寶典一】:自己開公司享受富人節稅術
三十五歲的賈先生奮鬥了十年,靠著專業和每天十二小時以上的超時工作,好不容易混到一家資訊公司中高主管的職位,月入十萬元左右,每到了報稅時分,都要心痛萬分地繳出約十萬元的稅,將近一個月的薪水給了政府,卻從來沒感受到政府為他作了些什麼?
賈先生思索著,為什麼開公司的朋友,吃飯喝酒、生活必需樣樣可以扣稅,他卻只能扣除七萬四千元的最低生活免稅額,在台灣,可能用這七萬四千元生活一年嗎?又氣又惱的他決定用行動對抗不合理稅制。
STEP一:開人力派遣公司自己當老闆
首先,他前往地方政府主管營利事業登記機關,正式登記申請公司行號,成立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的一人公司。
STEP二:派遣自已回原公司上班。
他再和原公司協議,從他是甲公司的職員改成為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派到甲公司的人員。甲公司支付每月十萬元的派遣費用給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,而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則每月支付他最低薪資一萬五千八百元。
STEP三:開立合法憑證,開銷全抵稅。
合法憑證有三類:1.統一發票;2.收據、證明或普通發票;3.經手人之證明(例如出差報告)。
從此以後,身為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員工的賈先生一切生活所需都打統編,帶女朋友唱歌看電影報交際應酬費,房租水電、營業用雜支(如文具、耗材、電腦設備等)、差旅費等,房屋裝潢也可報修繕費用抵稅、甚至買車登記為公司營業用車,連罰單、停車費都可報公司開銷,參加補習班進修也可申報為員工教育進修費用。 他用公司名義購買電腦、電視、DVD等一切用品,皆可列入公司生財器具固定資產,各項用品時間一到(例如,機車五年,汽車七年,各項物品時間不同),都列入資產損失的固定資產報廢、折舊扣稅。甚至健保費用都可以抵稅,他的每一筆花費都可以忠實反應「最低生活費不受課稅」的基本精神。
STEP四:合法節稅是權利
根據規定,行號若屬於核定課稅(免開統一發票),不論經營盈餘或虧損,每三個月要繳交營業稅三千到五千元不等,年終須繳交約一萬多元之營利事業所得稅。開立發票之行號或公司若虧損時,則不必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,但兩個月之營業額須依據發票上繳稅捐稽徵單位五﹪之營業稅。
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實際收入只有甲公司支付的每月十萬元,在各項實際開銷都依法開立發票扣抵之後,所剩無幾,且根據兩稅合一制度,國稅局會將所繳之營業稅退回給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的老闆賈先生,而同樣是「賈氏人力派遣公司」員工身份的他,在個人所得稅的部份,依每月實領一萬五千八百元收入計算,扣除免稅額和扣抵額之後,實際收入達不到最低應繳稅之開徵點七十五萬元,已經四年不須繳稅。
賈先生指出,也許年薪百萬以上的人用這種方法節稅才能損益兩平,但目前雙薪家庭要達到百萬年收入並非難事,且家用所須的開銷支出更大,成立公司行號,確實反應真正的盈餘所得,合情合理且「合法」。
【小市民抗稅寶典二】分分合合,夫妻阿Q節稅法!
結婚之後,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要錢,都是貿易公司員工的曾姓夫妻兩人一起生活並不會比較省錢,孩子出生之後,開銷更是驚人,然而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卻較單身者更低,一人為四萬四元,兩人合併申報卻只有六萬七元,政府的稅法常被譏為「懲罰婚姻」。
曾姓夫婦對此深感不平,他們利用結婚、離婚的當年可選擇夫妻分開申報的規定,因此在五年前開始,在第一年的一月一日辦理結婚,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辦理離婚,每兩年的年初、年末都辦理一次結婚離婚,合法規避夫妻合併申報的不公。每兩年辦一次手續,雖然有點麻煩,但曾姓夫妻樂此不疲,他們除了獲得了對抗稅制不公的精神勝利之外,更有實質斬獲,曾先生表示,例如本來合併申報的淨額超過13%的稅率上限九十九萬元一點,就必須適用二十一%來的稅率計算,但分合戰法可以減去這兩萬一千元的差額可讓他們的稅率下降一級,省下了不少錢。但不擔心弄假成真嗎?頗有風運與姿色的曾太太笑著說,肯不肯再辦理結婚,「要擔心的應該是他啦!」,看來對夫妻對感情深具信心,才敢能用這一怪招節稅。
【小市民抗稅寶典三】合法拖稅,稅金化作理財基金
黃先生是一個民間企業的中高階主管,在二○○三年總收入超過一百六十萬元,想到政府遲遲不願進行稅制改革,年輕時自栩為左派的黃先生總想找機會對抗一下,他和一位高科技公司任職協理的朋友討論出「稅金變成理財金」的對抗方式。
黃先生於是在二○○四年五月報稅時,「不小心」漏報了一張稅單,他就把這筆應繳的九千七百四十三元稅金去購買股票,看看政府會怎麼樣。等到了十月,黃先生收到國稅局通知,說要他補稅,補稅單上有一個申訴電話,黃先生就依號碼打去詢問,國稅局對黃先生的收入根本一清二楚,黃先生心理很不舒服:「明明政府就很清楚每個人稅收情況,幹嘛還要每年麻煩百姓找各種稅單。」黃先生因此把「不小心」漏報的稅單在期限內補寄給國稅局。
到了二○○五年三月中,國稅局再度寄了補稅單給黃先生,要他在四月中前補稅款,補稅單上依然有一個申訴電話,黃先生再度依法申訴,又爭取到一個月的緩衝期,結果直到二○○五年四月三十日,黃先生才把去年應繳的九千七百多元繳納國庫,一毛錢都不用罰,而他用這筆錢買的基金,也獲利二一﹪。
黃先生說,拖稅的稅額也許不多,但若是百萬納稅人都合法一起幹,政府恐怕就有稅收不足的國庫危機了,這樣子政府有壓力,才會正視稅法不公的問題,認真進行稅改,而拖稅就像一般企業開立三個月、六個月的支票,當作理財手段一樣,納稅人當然也可以把稅金當成是一年支票,稅金當理財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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